悖論

流蘇

都市生活

闊別多年的初見
三月初,二叔伯過世了,淩思南幫忙收拾好後事之後,被安排回了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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悖論 by 流蘇

2025-3-5 20:51

  “凡是讓人幸福的東西,”
  “往往又會成為他不幸的源泉。”
  ——歌德·《少年維特的煩惱》
  記不清那是人生中第幾個陰天,雲攢著鉛色壹點點往下沈。
  像是被擰緊的老舊抹布滲出水滴,啪嗒,啪嗒。
  終在白晝的吝嗇之後落雨。
  那是八歲。
  “簽證差不多了,澳洲那邊的房子明年年初交付。”
  筷尖的菜葉倏地掉落,孩童猛擡起幼嫩的臉望向母親。
  棕褐色的菜汁在白色的外衣上滾了滾,最終滲入內裏,洇成壹片難去的汙漬。
  “可是媽媽,離開這邊,姐姐就找不到我們了。”
  “妳姐姐早就把妳忘了,妳還惦記她幹什麽?”
  而父親冷著壹張臉——
  “妳沒有姐姐。”
  那之後父母交談中規劃了多美好的宏圖他毫不在意,因為他餐桌禮儀的失誤,禁閉室的門再度闔上。盡管年幼,淩清遠對自己言行舉止所招惹的後果再清楚不過,但那仍然阻止不了他壹次次犯錯,更阻止不了那壹次次犯錯之後伴隨而來的長夜孑孓。他依舊記得最初那幾年在哭嚎中入夢,又反復在夢魘中驚醒的自己。秒針環行,水管嗚咽,那些無家可去的野貓用嬰啼聲將夜晚撕裂。
  直到後來的後來,他可以從容不迫地靠在窗沿,感受雷光電閃裏喚醒的生命。
  他是淩清遠。
  外人口中備受關愛的淩家接班人,對他來說不過是壹場騙局。
  如果父母的愛就是壹間禁閉室,那他的人生確實無處可逃。
  年幼的孩子哭腫了眼睛,小心翼翼地拿出卡通封皮的筆記。
  “xx年x月x日 衣fu zang了 2天”
  八歲是個連為自己做主都做不到的年紀,在壹次次與人求助卻被摸頭當做笑談之後,他發現血緣這件事,真的毫無道理可言。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,那時的大人們理解不了,他也壹樣。但他決心要讓人知道,他發誓總有壹天要讓所有人知道,知道他們做了什麽,知道他們沒做什麽。
  筆記本裏壹天又壹天的時間線,組成了他的童年。
  但他還是在封面上,留下了希冀的壹角。
  ——XX年12月8日 等姐姐回來 172天
  他不是孤身壹個人,他固執地想,他還有姐姐。
  只有姐姐能懂他。
  姐姐能離開這裏,也壹定能帶他離開這裏。
  從那時起,與自己似曾相識的面容甚至不再是壹個具體的意象,而是壹個符號,壹個象征潛逃與新生的向往,壹個通往終點的標的。
  那是十壹歲。
  暑假隨父母回國的他就像是被束縛的傀儡,坐在公司的會議室裏重復閱讀壹本又壹本父母要求的原文書。
  對過的會議室爆發出爭執聲,他擡頭看,壹個青年站在散落的紙頁中間,被父親劈頭蓋臉地斥責。
  那人低著頭,面無表情的臉頰隱隱抽搐。
  眼中卻透著再無期待的絕望。
  年幼的淩清遠仿佛看到了另壹個自己。
  他記得這個人,名校畢業,能力出眾,就是家裏有壹個負債累累的賭鬼父親和壹個體弱的結巴妹妹,那像是壹座大山,沈甸甸壓在他的背脊上,而他還是挺起了脊梁。
  直到這天,那座山還是垮塌下來,他終於放棄了。
  年幼的淩清遠遠遠望著他抱著公文包站在公司門口,看他掩面無聲痛泣,看他心中大廈頹傾,看著來來往往的行路人與他擦身而過,沒有人會在意他人生到了哪壹處絕境。
  “盛叔。”
  那年的盛佑回過頭,看到的是壹個安靜的,溫良的,救世主。
  那年的淩清遠其實還沒想好。
  但他想做的,大概是織開壹張,屬於自己的網。
  淩清遠從不缺乏物質上的東西,疼愛自己的奶奶和叔伯姑姨逢年過節也不吝於往他身上投資,而他更不虛與委蛇,總是施施然大方收下。大概是太過乖巧聽話,又在金錢上表現出了足夠的自控力,壹來二去之下,淩家父母很放心地讓他自己保管自己的資金,放心到了最後連他擁有的金額也成了未知數。
  而這筆大幾萬的未知數註入,成了盤活盛佑的最後壹簇薪火。
  與此同時,他又憑依著自己在祖母面前受到的寵愛,將盛佑重新推向了長淩國際——淩氏的總公司。
  十壹歲的孩子自然不會有利用人際關系布局的念頭,只知道在他以孩童的身份獲知的長淩人風評裏,認可盛佑的人不在少數。若不是職場之上有心人的刻意誣害,若不是那壹次資金鏈危機向淩邈的錯誤求援,盛佑也許會成為淩邈得力的左膀右臂。
  但淩邈太過自我的疑心病,讓盛佑從此走向了人生的另壹條路。
  那是十三歲。
  隨父母回國的淩清遠,終於再次見到了那個人。
  七年的時光讓她和他之間變得陌生,但再見之時,男孩依然能在樹影斑駁間找到那壹抹年少時熟悉的輪廓,血脈維系的情感隨時間的長河撒歡奔湧,流過萬水千山,百花繚亂,最終仍舊不可逃離地皈依,觸動了那張網上靜止的絲線。
  他依稀記得那壹天自己敲開老舊居民房的門,應門的男人皺著眉打量了他許久,而他也強著壹張臉壹言不發,直到男人哂笑壹聲問,來找妳姐姐的?
  其實他不想承認,但除此之外,也沒有什麽別的理由能解釋他出現在此的原因,所以保持沈默成了他的回答。
  “她今天去舞蹈室了喔。”男人把他請進屋子,像是對待小孩壹樣拿出了糖果招待他,而他只是四下張望,拒絕了男人的好意。
  那時的男人盯著手中的糖果,苦笑自嘲:“也是,妳什麽好東西沒吃過,怎麽會稀罕這種小丫頭喜歡的東西。”
  他伸出掌心向上,問男人要了壹顆糖果——只因為那是“小丫頭”喜歡的東西。
  後來他三不五時去那間老房子,聽淩耿叨叨她的軼事。
  後來他也註冊了微博,只為偶爾掃幾眼她練舞的“醜態”。
  後來他學會了難過的時候,就到老房子外遠遠瞻望她獲得自由的快樂。
  也是那個後來。
  他知道她不會再想回來了。
  “很快就回來”。
  並不快。
  也不會回來。
  嫉妒,貪婪。
  都是原罪,都是無妄念想。
  “我本可以忍受黑暗,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。”
  在決定再也不來老房子的那天,他撿到了壹只無家可歸的流浪狗。
  那雙眼睛濕漉漉地乞求他帶它回家,總仿佛在哪裏見過。
  這是他頭壹次感到被需要,也是頭壹次除了優秀之外被有所期待。
  所以他犯了個錯——留下了它。
  家裏並沒有壹只狗的棲身之地,他在家附近為它搭了個窩。
  如果不是那壹場臺風,他壹定不會冒險把土豆帶回家,更不會讓它被父母發現。
  如果不是多年來積累的怨忿被父親激發,他壹定不會當面反抗,更不會讓它為了保護自己被扔進窖井。
  可惜假設是弱者的借口,現實沒有如果。
  會好好讀書的。
  說什麽我都聽的。
  我什麽都不要,就把它留給我好不好?
  聽我說。
  求求妳們聽我說。
  為什麽,妳們誰都不願意聽我說話呢?
  我也是。
  也是。
  ……人啊。
  原來這樣的他,誰都保護不了。
  唯壹能做的,只不過是在壹張紙頁上,為它畫上壹個十字架。
  生命渺小而又卑微,如它,如他。
  那還是十三歲。
  離家出走的男孩走在茫茫街頭,左邊是夕陽下的阡江,右邊是林立的商鋪。
  腳尖向左,又遲疑地定下。
  耳邊傳來熱火朝天的呼喝聲。
  玻璃窗裏人人揮汗如雨,沙袋如同撞鈴,在力度的作用下搖擺不停。
  腳尖轉向了右。
  年幼的眉眼,已經染上了壹層晦暗的陰影。
  他要改變,要找到出路。
  他,淩清遠。
  不要認輸。
  那是十四歲。
  周玉嬋畢竟在丈夫過世後就執掌了長淩十多年,淩邈背地裏的小動作再隱蔽,也多多少少露出了壹絲端倪,在她的授意下,作為淩邈舊部的盛佑開始暗中著手調查。然而無商不奸,淩邈自然不會輕易被人抓住把柄,就在盛佑壹時半會兒找不到突破口的時候……
  少年先壹步發現了他的膠著。
  “盛叔,妳問這些做什麽?”
  “其實……長淩澳洲分部的帳目……有點問題。”
  “如果有什麽可以幫到盛叔,壹定要告訴我。”少年註意到了盛佑的欲言又止:“哪怕是……”
  “收集證據什麽的。”
  那是十五歲。
  淩清遠的優秀完全不靠天分這種話說出來也沒多少人信,但過人的天賦加上旁人無法企及的努力,真正成就了壹個可怕的“怪物”。
  這個怪物如果沒有壹顆強大的心臟,只會落得早夭的下場,所以相比其他外露的品質,他的隱忍與韌性,才真正令人畏懼。
  而那時的他,已經爐火純青。
  他是父母眼中完美的兒子,成績優異,聽話懂事;也是老師眼中完美的學生,謙遜有禮,多才多藝;更是同學眼中完美的領袖,八面玲瓏,陽光開朗。
  這種人完美得不真實,事實上,這本來也不是真實的他。
  [大伯,堂哥在嗎?啊,不在也沒事,我就是找點東西。]
  [下午我好像把作業本落在妳家了。]
  [嗯,沒寫名字的,啊對,裏面夾著幾張草稿紙。]
  他聽到對面意料之中的短暫沈默。
  電話這頭,他面色疏淡,只是淺淺地抿了抿唇。
  他當然知道淩崇亮那壹晚有鋼琴課。
  草稿紙的壹面,是父親淩邈和空殼公司的帳目清單——父親的電腦密碼想知道不難。為了讓它看起來更傾向廢紙,他用了壹臺沒墨的打印機,該有的信息已經羅列,以大伯對父親生意的敏感度,他不可能錯過這些關鍵信息。
  沒什麽比無意泄露的秘密更像秘密,淩崇亮不疑有它。
  畢竟,沒有人會懷疑,親生兒子會出賣自己的父親。
  誘餌已經放出來,獵網已經張開。
  就像最精明的獵手要學會隱藏自己伺機而動。
  壹旦時機來臨,就要壹撲擊中。
  後來的盛佑回憶起他問過淩清遠——
  為什麽當時沒有選擇把那些證據交給祖母?
  淩清遠那時安靜了很久,擡眼輕輕笑了。
  眼底流露出壹絲嘲諷的意味。
  “有什麽比血緣還能讓人容忍的關系呢?”
  幾句斥責,幾句警告,少許懲罰。
  然後呢,會禁閉他人生多少個日夜?
  那樣不夠。
  那樣不夠那樣不夠那樣不夠那樣不夠。
  他不是好人,更不是聖人,藏怒宿怨錙銖必較才是他的座右銘。
  他知道什麽都有的人,感覺不到痛。
  淩清遠已經做好了孤身前行的準備,卻不曾想,變化還是來了。
  淩耿患了鼻咽癌,晚期,不到六個月的命。
  她的微博上每天都是轉發祈福,不曾間斷。
  和淩家斷絕關系之後,淩耿做了貨車司機,常年跑貨讓他攢了壹點點積蓄,他原本打算留給淩思南作學費和嫁妝,所以拒絕治療。人生的最後幾個月,他就想好好地陪著那孩子壹起度過,然後安安靜靜地離開這個世界。
  可是淩思南怎麽肯?
  [我願意用我的命換他的命。]
  那是她不曾叫出口的爸爸,是她悲慘世界唯壹的光。
  誰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人去死?
  兩個倔強淩家人的碰撞,淩耿終究還是拗不過養女的以死相逼。
  她把錢全都投了進去,壹邊忙著高三緊鑼密鼓的學業,壹邊三點壹線地照顧日漸枯槁的他,但她知道,她其實都知道——
  早在宣布淩耿癌癥晚期的那壹天,結局就已經寫好了。
  人啊,就是,不甘心。
  淩清遠那天和盛佑壹同去的醫院。
  原本他打算動用自己積蓄,卻不曾想淩家墊付了那筆醫療費用。
  因為這事不知何時被奶奶知道了,臨行前,周玉嬋忽然開口交代盛佑——
  “畢竟他是我兒子。”
  [有什麽比血緣還能讓人容忍的關系呢?]
  盛佑去繳費的時候,淩清遠站在病房外,透過窗望著毫不知情的淩思南。
  他壹直都讓淩耿為他保密,大概這才是他們這對姐弟之間最適合的距離。
  病床上淩耿意識不清,淩思南依然故作堅強地輕撫他的手背,告訴他壹切都會好起來。
  淩清遠甚至有些嫉妒病床上那個正在承受死亡痛苦的男人。
  從來沒有人告訴他,壹切都會好起來。
  她大概是把自己這些日子裏受的委屈全都咽了下去,只是面帶笑容地說自己很好。
  好到後來奪門而出,壹個人藏到醫院的天臺上哭。
  她那時真哭得……很醜。
  卻讓他感受到在這個世界上,被人真正關心和依賴,有多幸福。
  不好……
  果然。
  還是。
  嫉妒啊。
  所以那是十六歲。
  他耍了點小聰明。
  後來的故事,妳們都知道了。
  最終她也成了他織網下的壹個獵物。
  她要是知道這壹切也會原諒他的吧。
  畢竟,有什麽比血緣還能讓人容忍的關系呢?
  那大概是,建立在血緣之上的……
  愛情。
  “在想什麽呢。”淩耿墓前,淩思南扇了扇手上香的火焰,好奇地問。
  他搖頭,“不,沒什麽。”手臂像張開的網,把她攏在了身前。
  “妳知道嗎……”
  “嗯?”
  我也願意,用我的命換妳的命。
  姐姐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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